嘉运管字〔2020〕189号
局机关各科室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精神, 切实推进我局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,发挥好局机关示范引领作用,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结合我市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创建实际情况,现就加快推进我局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
吸烟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危害因素之一,能导致多种疾病的发生,严重危害公民的身体健康,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已成为维护公众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。无烟党政机关是全社会无烟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,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有利于营造清新的工作环境,保护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,对于树立和维护国家党政机关良好健康的形象、引领全社会无烟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
二、推进无烟机关建设
为落实全市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,局综合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《创建“无烟党政机关”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》(附件1)、《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》(附件2)、《创建无烟党政机关考核管理规定》(附件3)将禁烟工作纳入机关工作计划,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并严格抓好落实,积极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。
三、强化宣传动员
局机关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宣传,通过宣传栏、电子屏、会议培训等形式,充分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、微信、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,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政策要求、烟草危害科普知识、戒烟服务信息等进行广泛宣传,形成人人支持、人人享有、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。
四、完善监督评估考核
不断完善建立监督评估机制,及时通报有关结果,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,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。建立监督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,定期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,通报有关结果。
附件:1.《创建“无烟党政机关”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》
2.《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》
3.《创建无烟党政机关考核管理规定》
嘉峪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
2020年10月22日
附件1
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创建“无烟党政机关”
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
为全面推进无烟机关建设,切实维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,现成立局创建“无烟党政机关”领导小组(以下统称领导小组),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领导、办公室及局内各科室组成。具体工作制度如下:
一、主要职责
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无烟机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审定有关规定并推动实施,组织无烟机关建设自评检查等工作。
二、主要任务分工
(一)开展控烟监督巡查。
负责科室:综合办公室
(二)开展控烟宣传相关工作。
负责科室:科技信息办
(三)开展劝阻吸烟、戒烟等技能培训。
负责科室:运输管理科、城市公交科、培训管理科
(四)开展无烟机关建设考核奖励和批评教育。
负责科室:运政法规科
(五)开展无烟机关建设效果自评工作。
负责科室:综合办公室
三、工作要求
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初召开会议,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,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。同时,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。
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期间,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每个季度召开1次会议,研究部署相关工作。可根据需要,临时召开相关会议。
附件2
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控烟考核办法
及奖惩制度
一、控烟小组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,重点检查各科室落实情况,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科室,并要求及时整改。
二、各科室认真贯彻控烟制度,认真执行本单位的控烟规定,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,发现内部人员及外来人员吸烟,及时劝阻,保证控烟区内环境整洁、无烟头。
三、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,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因吸烟引起的环境脏乱差等现象,科室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。
四、对戒烟成功的职工给予发放证书,加以表彰。
五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监督、检查和解释。
六、本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附件3
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创建无烟党政机关
考核管理规定
一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场所内全面禁烟,即无人吸烟、无烟味、无烟头。
二、机关所有干部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,争当控烟表率,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、不敬烟。
三、在办公区域外设立室外吸烟区,吸烟者应在吸烟区范围内吸烟。
四、办公楼入口处、楼梯、会议室、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
五、机关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。
六、机关各科室不得接受烟草公司等企业的赞助。
七、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,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工给予表扬。
八、来访者在室内吸烟的,被访者有义务阻止。
九、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,对吸烟者耐心劝阻。
十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,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,并通报结果。
本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。